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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用地是不可能被取代的土地

2013-07-26 14:32:31      点击:

  执法查抄组还指出,一些处所当局对当代物流业了解不敷,第三方物流用地需要没有获得重点保障。别的,当代物流用地享用产业用地的政策没有获得有用落实。有些处所当局简略地以制作业企业供给处所财税量来考量物流业用地请求,有之处请求企业以商服用地代价获得地皮后,再由当局酌情返还。

  执法查抄组发起,要保障当代物流业的公道用地需要。迷信订定和严酷施行物流业成长计划,增强物流业计划与都会成长计划、门路交通计划等各项计划的有用跟尾,不等闲变动物流计划用地,对当代物流业用地要依照产业用地政策出力保障,对因公家长处不能不变动用处的物流用地,要实时置换,公道抵偿。。

  记者吴亚东《福建省促成当代物流业成长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促成当代物流业成长之处性律例,施行至今已两年多。本日上午,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集会听取和审议了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查抄组关于该条例施行环境的陈述。陈述发起,各级处所当局要保障当代物流业公道用地需要,不该等闲变动物流计划用地。

  陈述表现,福建省物流业成长的重要目标均好过天下均匀程度。可是,福建省当代物流业用地还没有获得有用保障限制着物流奇迹的进一步成长。

  “有的物流用地被变动为商服用地后,未实时置换新用地;有的刚建成的物流中间因为都会计划的变革被收储,新用地长期未落实,导致畸形经营遭到影响。”执法查抄组指出,计划建设的物流用地变动随意性大是物流业成长的一大瓶颈。同时,有的物流企业持久租赁地皮展开业务,租赁的地皮不能享用物流用地地皮使用税减半征收的优惠。